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导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47人,报名时间:2025年 5 月 8 日9:00至 5 月 14 日17:00。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7名(其中:省检察院机关37名,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4名,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5名,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1名),详见《招聘职位表》(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文印、送达;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5月及以后出生);
2.报考省检察院机关、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专业详见《报考专业说明》(附后)。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检察院、法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5年 5 月 8 日9:00至 5 月 14 日17:00。
资格审核:2025年 5 月 8 日9:00至 5 月 15 日12:00。
缴费时间:2025年 5 月 8 日9:00至 5 月 15 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 5 月 21 日9:00至 5 月 24 日15:00。
报名网址:https://reg_examinee.atahn.com/exam/1745999573/index.html(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60元(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费用不予退还),完成缴费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55651391
2.报名上传资料。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上传资料如下:
(1)个人正面免冠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要求: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20%、4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文件编辑、报表制作、数据处理等计算机办公相关技能,满分为100分。技能考试使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预装有五笔、智能ABC、搜狗拼音输入法。不得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不能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同时在省检察院官网、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会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期间因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形成缺额的,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省检察院官网、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会公众号公布总成绩。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主要对人选的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确保人选符合招聘要求。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检察院官网、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政审和公示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需要咨询报考招聘相关政策及问题的,可拨打电话0371-66788106(省检察院机关)、0371-62135150(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检察院)、0371-85967731,85967702(劳务派遣公司),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报考专业说明
此次招聘设置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设置。其中,报考省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郑州铁路分院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专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