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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公司被立案,假发第一股瑞贝卡涉信披违规

访客 2025-07-26 19:01:32 55264
4家公司被立案,假发第一股瑞贝卡涉信披违规摘要: 记者丨朱芷葵编辑丨吴桂兴7 月 25 日晚,瑞贝卡、*ST 万方、太原重工和 *ST 沐邦 4 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3 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瑞贝卡瑞贝卡...

4家公司被立案,假发第一股瑞贝卡涉信披违规

记者丨朱芷葵

编辑丨吴桂兴

7 月 25 日晚,瑞贝卡、*ST 万方、太原重工和 *ST 沐邦 4 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

3 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瑞贝卡

瑞贝卡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

瑞贝卡主营业务为发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被称为 " 假发第一股 ",最新市值 42 亿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瑞贝卡已两次被监管点名

今年 4 月,河南证监局对瑞贝卡出具《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列举该公司存在五项违规:

一是未按规定在 2021 年年报、2022 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 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 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产生的资金占用事项;

二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

三是公司 2023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四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五是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瑞贝卡当时表示,将积极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随后,瑞贝卡在 5 月 24 日发布了针对上述《决定书》的整改报告,详细说明了相关整改措施,并称 " 现行问题已整改完毕,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然而,问题并未就此终结。

公告显示,瑞贝卡 2024 年归母净利润亏损 1.18 亿元。因该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 2024 年度业绩预告,再次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瑞贝卡及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文青、董事会秘书胡丽平、财务总监朱建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 万方

*ST 万方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7 月 1 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 万方 ")、公司董事长刘玉、财务总监谌志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简单回溯,2025 年 1 月 24 日,*ST 万方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为 2000 万元至 2500 万元,预计扣非后净利润为 300 万元至 450 万元,未预计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4 月 18 日,*ST 万方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营业收入为 38000 万元至 40000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22000 万元至 24000 万元,净利润下修为 1000 万元至 1500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调整为亏损 400 万元至 600 万元。

同时,因预计 2024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ST 万方首次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 月 28 日,*ST 万方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营业收入为 39147.03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22751.39 万元,净利润为 1065.16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 460.13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基于此,深交所决定对 *ST 万方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 *ST 万方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玉、财务总监谌志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另据 *ST 万方 7 月 15 日发布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450 万元— 650 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需指出的是,*ST 万方的控制权目前也存在着较大变数。公开信息显示,长春中院已在今年 6 月做出拍卖公司大股东所持上市公司 29.18% 股份的决定。拍卖完成后,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太原重工

太原重工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与此同时,7 月 25 日晚间,太原重工另一则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太重集团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拟未来 12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8000 万元,不超过 1.6 亿元。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

值得注意的是,与大多数被立案调查的公司不同,近期太原重工并未有被行政监管的迹象,最近的一次要追溯到 2023 年底。

2023 年 12 月,太原重工公告称,其及控股股东太重集团收到山西证监局的《警示函》。

据上述《警示函》,2021 年 6 月,太原重工披露拟向控股股东转让子公司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51%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7 月完成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但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上述重大事项的后续进展。

同时,太原重工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的问题。财务会计核算方面,太原重工也存在相应年度定期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不准确的情况。

由于上述事项,太原重工在 2023 年底被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 沐邦:因涉嫌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被立案

7 月 25 日晚,*ST 沐邦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这一消息叠加公司近期曝出的多项违规问题,引发市场关注。

据了解,此次立案或与 *ST 沐邦此前暴露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相关。

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公司存在四大违规行为:

一是2025 年 3 月和 4 月两次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反映出此前财务信息不准确;

二是2024 年 2 月至 2025 年 4 月间,通过供应商划转资金至关联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三是通过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过第三方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 4605.63 万元,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3526.25 万元,且未按规定披露;

四是2024 年年度报告等 6 项文件存在多处错误。

监管部门已对 *ST 沐邦、控股股东沐邦控股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要求 6 个月内归还全部占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ST 沐邦控股股东目前还面临股份质押与冻结的双重压力。

同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沐邦控股持有公司 20.19% 股份,其中 83.73% 已被质押,累计质押数量达 73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6.90%。7 月 23 日至 24 日,其刚解除 4018.3 万股质押,又立即将同等数量股份重新质押给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用于履行股权回购义务担保。 

此外,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沐邦控股的通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冻结,目前控股股东未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件,具体冻结原因尚在核查。到目前为止,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 283.39 万股,占其持股量的 3.24%。

财务数据显示,控股股东沐邦控股经营状况堪忧。截至最近一期,沐邦控股资产总额 8.34 亿元,负债总额却达 10.16 亿元,资产负债率 121.64%,处于资不抵债状态;且近一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均为 0,净利润持续亏损,偿债能力指标承压,流动比率仅 71.60%,现金与流动负债比率低至 0.05%,存在显著资金链风险。

*ST 沐邦在公告中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此次立案及多项违规问题可能加剧公司经营风险,引发市场担忧,进一步考验投资者信心。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出品 | 21 财经客户端 南财快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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