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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方案

访客 2025-08-06 11:53:48 78410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方案摘要: 【导语】: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8:00至2025年8月14日18:00。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导语】: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8:00至2025年8月14日18:00。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方案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方案

  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文件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坐落在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是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具有7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847.8亩,在校生24000余人,学校是国家第二期“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以商科类专业为主,经、管、工、文、艺多科类协调发展。建成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3个省级特色示范或骨干专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纪委和各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招聘行政助理岗22人,主要从事行政管理等岗位工作,同时入住男女生公寓从事管理育人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服从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硕士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硕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与学校开设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http://www.hnjmxy.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8:00至2025年8月14日18:00。应聘者关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智慧校园”菜单中的“学校招聘”进行应聘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2.2025年8月19日公布线上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和现场资格审核通知。

  3.线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线下现场资格审核。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本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一般应达到3:1 的比例,达不到 3:1 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2025年8月24日考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岗位职业能力需要的知识和素质,面试方式以个人面试、访谈、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分析研判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具体时间另行在学校官方网站通知。整场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 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人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公布。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函调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学校确定是否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审议,经学校研究决议通过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报酬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待遇。合同期内学校与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维持和调整聘用关系,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进行管理。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参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薪酬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报名开始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及时间安排在我校官方网站适时进行发布,应聘人员请注意上网关注,以免延误时间。

  咨询电话:0371—86661216 党委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371-86661215 纪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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