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销售回应女生装大人:因成熟下单化妆品

访客 2025-05-29 10:07:13 51356
销售回应女生装大人:因成熟下单化妆品摘要: 【#14岁女儿1万9买化妆品妈妈退款遭拒# #销售回应女生装大人疯狂下单化妆品#】近日,江苏南京14岁女生在用手机学习网课期间,擅自通过网络平台添加某化妆品销售人员,多次购买香水、...

【#14岁女儿1万9买化妆品妈妈退款遭拒# #销售回应女生装大人疯狂下单化妆品#】近日,江苏南京14岁女生在用手机学习网课期间,擅自通过网络平台添加某化妆品销售人员,多次购买香水、口红、身体乳等产品,共计19000余元,并删除了支付记录。女生母亲孙女士联系化妆品公司要求退货退款,遭到拒绝。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女生购买化妆品期间未提及年龄,并使用“下班后联系购买”、“4月9日发工资”、“送16岁妹妹生日礼物”等成年化表述,因消费比较频繁,销售人员曾主动劝导理智消费。在网络交易中,该未成年人始终使用成年人的口吻进行交谈,销售人员无法获知对方的年龄,且家长未完全尽到监管义务,部分商品已拆封使用。经调解,未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品全部退还,已使用商品不予退还,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认可。未成年人短期内累计消费金额巨大,显然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属于无效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但需综合考虑商品损耗、双方过错等因素。(记者 姜婧仪 剪辑 庆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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